1、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侵占国家财产的案件除外)
二、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
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后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
3、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化公为私。但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的是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但财物是否先已为其持有则不影响本罪成立;而后者则必先正当、善意、合法地持有了他人的财物,再利用各种手段占为己有且拒不交还,行为不必要求利用职务之便。
4、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其中既有国有的,也有集体的,还有个人的:后罪所侵犯的仅仅是他人的3种特定物,即系为自己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他人仅是指个人,而不包括单位。
5、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后罪所侵犯的仅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6、职务侵占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而后者则只有告诉的才处理。
综上所述,侵占罪才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但职务侵占罪不是。另外在侵占罪中,如果犯罪嫌疑人侵占的是国家财产,侵占国家财产的情况下也属于公诉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需要受害人收集证据到法院起诉。
延伸阅读:
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的内容?
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