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公款公款的含义,指的是公用款项,一般情况下是以现金钱款或者是特殊形式的货币组成。现金包括纸币和电子货币,特殊形式的货币主要包括:支票股票、金融债券、存款存单、国家发行的债券等等。同时还包括在国家行政经济司法管理过程中所运用或运输储备的,以人民币形式存在的货币。无论是什么形式的公款,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都是属于国家和集体人民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要求公款不得挪为私用,换句话说,就是私人不得以任何原因,私自窃取挪用国家公共财产,这种行为涉嫌偷盗。
提及公款,公款的范围包括国有财产、集体财产以及服务于社会大众的公益财产或专项基金,在《宪法》范围内具有公有的概念,属于国家公有和集体人民所共有,私人不得占有。
私人挪用公款指的是有机会接触到国家公款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相关的人运用非法手段 私自挪用占有国家公共财物用于私人用途,属于非法占有国家公共财物,是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当然,对于私自罗用公款行为的定性,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并不是所有的挪用公款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严惩,虽然挪用公款要看挪用公款的数额大小,以及用途是否正当来判断挪用公款情节的轻重,只有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并从事非法犯罪活动的挪用公款,才是违法犯罪行为。这种行为是要负一定的刑事责任的。
一、私人借职务之便公款挪为己用,挪用公款的数额相对较小,大概在5000元是1万元的范围内,并且用挪用的公款用来用于非法活动的进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挪用公款605007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以示惩戒。
二、私人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一般情况下5000到1万元的范围就已经是极限了,如果超过这个数额,大概在2万元到3万以上,情节严重的,并用一个人进行营利活动。这种情况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三、未在规定时限内偿还的。一般关于私人挪用公款偿还的时限为三个月内,若在三个月内未归还私人挪用的公款进行填补空缺,那么根据关于挪用私款的有关法律规定,私人挪用公款作为己用,且数超过万元以上, 并且用这笔款项作为非法营利活动,或者是用一个人营利活动的。理应受到处罚。若在三个月内偿还完毕,可从宽处理。
关于个人挪用私款的相关刑法和相关量刑,要根据新人挪用公款数量的大小以及用途是否违法,以此来判断情节的轻重。情节轻的可处以警告或开除,并要求及时偿还公款。情节严重的,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承担相应刑事责任。一般对私人挪用公款的惩罚,由各级人民检察院进行各省级人民检察院审判,具体的判决情况要因地制宜,根据实际情况从实际出发,通常要综合考虑自模用公款的具体数额以及累积数额,并且考虑挪用公款的用途用作何处,看用途,是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是否属于出格行为,同时,当地人民检察院进行审判之后,应交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备案,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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