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规定的每一个具体的犯罪都是有自己的追诉时效的,当然不同的刑事犯罪,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也不太相同。今天,我们具体来说一说信用证诈骗罪追诉时效是多长?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
《刑法》关于追诉时效,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中国刑法还规定,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根据《刑法》对信用证诈骗罪的量刑规定,其中分为了几个不同的量刑幅度,在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时候,法定的追诉期限为5年;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时,则法定的追诉期限为10年;而要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话,那么追诉期限则为20年,并且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信用证诈骗既遂怎么认定
对于信用证诈骗罪是否存在未遂形态的问题,实务界有观点持否定态度,认为信用证诈骗罪不存在未遂形态,理由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信用证诈骗罪立法例,行为人利用信用证的诈骗行为一旦付诸实施,如果银行审核失误即意味着该信用证项下的货物或货款已被诈骗,便可依信用证诈骗罪规定定罪量刑。在信用证诈骗罪的三个量刑档次中,第一款没有规定“数额较大”,而在第二、第三量刑档次分别有“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规定。
由此可见,数额问题并非信用证诈骗罪的法定构成要件。因此,从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可以看出,信用证诈骗罪应是行为犯而非结果犯,不存在既遂与未遂之分,数额和情节并非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只要行为人实施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四种情形之一,即可构成信用证诈骗罪的既遂。
信用证诈骗犯罪属于比较特殊的诈骗罪,但是我国法律却将其单独规定为一种犯罪,其中关于此罪的追诉时效,是根据其法定最高刑确定的,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即使经过了20年也是还有可能继续追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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