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一场官司就是打证据的官司,当事人的希望都寄托在律师身上。与委托人相比,律师有权调查和收集证据。律师调查取证权是指律师在执行业务活动过程中,在调查、了解有关情况、收集、获取有关证据等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律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有义务协助委托人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律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受委托的律师可以根据案件的需要,向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申请收集、调取证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经公司证明,可以与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但律师调查和获取证据的权利受到严重限制。如果鉴证方拒绝合作,律师就没有补救办法。这一点也要求今后的立法能够提高重视程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