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后协议书的内容包括交通事故简要情况和损失情况、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赔偿方式和期限、调解终结日期。
发生交通事故后,义务人不履行所签订的调解协议,对于那些可以据以执行的调解协议而言,权利人可以依赖于申请强制执行来实现权利救济;而对于那些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调解协议而言,权利人可以提起违约之诉,请求法院按照合同纠纷的规则进行处理,即便先前签订的调解协议所约定的内容并不符合侵权损害的损失,当事人亦可以依据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理由请求变更或撤销该调解协议。
一旦调解协议确属真实、合法、有效,那么在意思自治的原则下,权利人很可能无法再选择侵权之诉进行救济(除非调解协议被撤销或义务人认可侵权之诉)。
在交通肇事案件中,交警部门主持达成的赔偿协议书,只要是在双方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达成的,一般应当认定原协议的合法效力。但如果原协议在签订的时候,确实存在显失公平和重大误解以及欺诈,胁迫等情况,当事人是可以反悔的。
法院在审查时,如果认为确实存在上述情形,当事人又以撤消或变更协议为案由的,应予支持;如果当事人是以人身损害赔偿等为案由起诉的,则不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应予驳回或要求其以撤消或变更合同为案由。
交通事故的发生若是造成的事故比较小,那么双方是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赔偿事宜的,协商达成一致之后,需要签署交通事故处理协议书,双方一旦在自愿的情形下签署了该协议,那么日后就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提出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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