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仲裁不服上诉的流程
1、起诉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受理后,法院开始执行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具体开庭事宜。
(3)开庭审理;
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
(4)调解;
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2、上诉
上诉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二审审理维持原判改判发挥重审宣判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如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二审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交通事故诉讼的时效是多长时间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5、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