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涉及交警扣车时间的法律规定中,法律效力最高的是《行政强制法》。
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交警扣车的时间不应该超过30天,情况复杂的,最长也不超过60天。
但在实践中,对交警扣车时间的规定,优先适用公安部制定的细则,交警扣车原因不同,扣车的时间就不同。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规定,车主因无证驾驶、未买交强险、车辆涉盗抢等违法行为,被交警扣车的,在车主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交警应该及时放车。
交警核实的时间,也就是交警扣车的时间,从车主接受处理、补办手续或提供证明之日起,交警扣车的时间不超过10天,最长不超过15天。
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车主发生交通事故,交警扣车的时间,不超过30天,案情重大、复杂的最长不超过60天。
倘若需要车辆进行检测、鉴定,交警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内委托鉴定机构鉴定,同时与鉴定机构约定的鉴定时间不得超过20天。在鉴定结果出来后,交警应该5天内通知车主领车。
但需要注意的是,按规定,鉴定时间是不计入交警扣车时间中的,且经上级交警部门审批,交警也可以在事发3天后再申请鉴定,因此,一般交通事故交警扣车时间,也可以是30+20+5=55天。
倘若交通事故案情重大、复杂的,交警扣车时间最长是60天,要求鉴定机构鉴定的时间,经上级交警部门审批,最长也可以是60天。这样一来,交警扣车时间,最长是60+60+5=125天。
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交警收到鉴定结果后,要在2天内将鉴定结果复印件送给车主或受害人。车主或受害人不服鉴定结论的,可以在收到复印件3天内要求重新鉴定一次,而交警部门收到重新鉴定申请后在2天内再委托鉴定机构鉴定。
也就是说,当车辆需要鉴定时,当事人不服鉴定结论,要求重新鉴定的,交警的扣车时间起码增多了2+3+2+20+5=30天。
一是因违法行为被扣车的,交警扣车时间是自车主接受处理时起10天;
至于哪些是一般交通事故,哪些是严重的交通事故,请详看《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里面的分级都很明确。
三、交警超期扣车怎么办?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违法车辆十天半个月,或扣留事故车辆28天是法律允许的,但如果长期无正当理由扣留的话,就属于违法行为,车主可以凭借其开具的《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向上级交警部门投诉或者申请行政复议。
倘若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满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解决。实践中,最有效的方法是去交警队的“行政科”投诉,或“行政复议办公室”要求进行行政复议。
当然了,如果你是车辆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要求放车时,交警可能不放了。
因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的规定,交警有权强制报废车辆。也就是说,开报废车被扣的,交警可以不还。
其余情况,交警扣留车主合法车辆不放,属违法行为,可投诉、申请行政复议,甚至起诉追责索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