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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内踝骨骨折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一、交通事故内踝骨骨折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鉴定时机,是指伤者可以进行伤残鉴定的时间。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规定,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可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作伤残鉴定

一般根据损伤的部位和情况把握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具体参考:

1、对于损伤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如涉及中枢或周围神经系统损害、视听功能障碍、关节功能障碍、毁容、可能出现并发症影响鉴定结论的,在并发症和后遗症没有确定之前,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不宜过早,否则,伤残鉴定的等级低于实际的等级,对伤者不利。

2、对于损伤不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应在治疗终结即出院后马上进行,因为有些疾病随着时间推移,会导致伤残级别降低,甚至达不到伤残级别了。

3、对需要做第二次手术的伤者,应该在第一次手术完毕出院后立即进行伤残鉴定。因为,如果等到第二次手术结束才去做伤残鉴定,可能已经达不到伤残级别。如有的伤者一定要等取完钢板后再去做伤残鉴定,大部分都没有伤残级别。

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1、医疗费:门诊费 治疗费 医药费 其他和医疗相关费用

2、误工费:误工收入*误工时间

3、护理费:有护工的支付护工费,家人护理的护理人员的误工费

4、交通费:实际发生必要的费用

5、营养费:遵医嘱

6、残疾赔偿金:如果有残疾,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法院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周岁(乘以20年-6年):法院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周岁以上:法院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

7、精神抚慰金:酌情

交通事故中做伤残鉴定的时间都是一样的,并不单纯的针对骨折的这种情况。根据过往的经验简单的判断的话,内踝骨骨折这种情况有可能是属于十级伤残。做伤残鉴定首先是受害者必须要清楚交通事故给自己造成的具体的损害程度,其次就是有伤残级别的话,在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上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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