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交强险同等责任赔偿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两辆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一般按照全责100%、主要责任70%、同等责任50%、次要责任30%确定责任双方的责任比例。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间的事故,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比例一般按照全责100%、主要责任80%、同等责任60%、次要责任40%确定责任双方的责任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不购买交强险的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1)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2)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正常情况下机动车不应该没有交强险的,但是,也不能因为一方没有购买交强险就让当事人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只能是没有购买交强险的话,不管赔偿多少钱,也都是当事人自己承担的,不购买交强险的,交警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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