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的普及对于上班族和学生来说越来越方便快捷。它解决了一部分到达目的地说远不远说近不近的尴尬。但是随着遍地开花的单车市场,人们在骑行共享单车并享受单车带来的便捷福利的同时,也要承担因骑行单车出现了的各种状况问题。今天要探讨的就是在骑行共享单车时发生了事故该如何解决。
首先我们都知道无论我们乘坐那种付费交通工具出门,在刷卡、交钱乘坐以后,我们都与该交通工具达成了契约。就是它们要送我们前往目的地,我们支付它相关费用。这笔费用就包括我们乘坐该交通工具时的人身安全保障。所以我们无论乘坐公共汽车、高铁地铁又或是飞机轮船,车票费用都包含了我们乘坐交通工具意外保障这一项。同样,共享单车作为交通工具,也必须具备这项保障。那么,我们就来看看这项保障是在什么情况下发生,我们因使用共享单车而发生事故如何得到合理的赔偿。
当我们开始骑行共享单车,就代表我们已经属于租赁合同关系(单车公司与各人)。
电子合同
单车公司单方面合同
租赁合同期限短
在《消费者保护法》中说明,消费者在购买、租赁过程中因产品质量导致的人身安全问题。可向生产单位、出售平台进行索赔。也就是说在购买过程中,人们享有财产、人身安全不被侵犯的权利。
如果共享单车有质量问题,并且因为质量问题导致了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消费者可以先向共享单车平台经营索赔,有必要的情况下还可以追究制造商等第三方责任。
三、消费者可以通过什么方式维权?
(一)违约
消费者因骑行共享单车而因质量问题导致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向单车平台提起违约或者侵权的诉讼。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二百零二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二)因质量问题提出赔偿
消费者再向平台追究违约之责后也依然可以追究质量问题导致的身体损害赔偿之责任。消费者只需要举证是因为单车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害即可。
消费者在向单车制造者追究时不需要在举证证明相关责任认定。在侵权诉讼中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而违约诉讼责没有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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