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不同条件下的交通事故抚养费
“最高解释”第28条规定:
1、受抚养人的生活费按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标准计算,按依赖程度“无工作能力”计算去年在被起诉法庭所在地的人均生活费。
2、如果受抚养人是未成年人,则计算为18岁。
3、受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减一岁;七十五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抚养人年龄有要求吗
被扶养人年满十八周岁或者不满六十周岁的,对年满十八周岁或者未满五十五周岁的妇女,应当提供丧失工作能力鉴定结论或者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证明。同时,应当提供书面证明,证明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没有其他生活来源。
其计算公式为:
1、18岁以下受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人均年消费支出)×(18-实际年龄)。
2、18岁 - 60岁的家属没有劳动能力,没有其他生活费来源=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人均年消费支出)×20年。
3、60到75岁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支出*20
4、75岁以上无工作能力、无其他生活来源的受扶养人的生活费用=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人均消费支出)×5年。
5、有其他受扶养人的,受扶养人的生活费数额与受扶养人的生活费/受扶养人的人数相等。
6、当有几个家属时,补偿义务的年度补偿总额≤城镇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农村居民的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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