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货运险的赔偿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货运险的赔偿规定是有保险公司对于损坏的货物进行赔偿。交通事故保险责任中有一条就是关于直接损毁赔偿: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现场他人现有财产的实际损毁。因此,交通事故货物损坏属于车辆第三者保险赔偿。
二、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
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不属于保险人赔偿范围或超出保险人应赔偿金额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应当依据我国现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处理。
(2)根据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核定赔偿金额。
赔款=责任限额×(1-免赔率)
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免赔率)
(3)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指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且事先未征得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擅自同意承担或支付的赔款。
三、哪些情况可以责任免除
1)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包括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自有的财产,或与他人共有财产的自有部分,或代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对于有些规模较大的投保单位,“自有的财产"可以掌握在其所属各自核算单位的财产范围内。例如,某运输公司下属甲、乙两个车队各自核算,由运输公司统一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后,甲队车辆撞坏甲队的财产,保险人不予负责,甲队车辆撞坏乙队的财产,保险人可予以负责。
第三者责任险在财产损失赔偿上掌握的原则是:保险人付给受害方的赔款最终不能落到被保险人手中,但碰撞标的均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可酌情处理。
如:甲、乙两车被保险人在同一个单位,而且在财务核算上也是同一核算单位。两车均单独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甲、乙两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保险人不予赔偿。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对于大多数的车辆他们都存在着交强险,而有一些货车的话是存在着货运险的,这就意味着在这个车辆运输相关的货物,如果导致一些直接的财产损失的话,由保险公司来对于这个财产进行一定赔偿,但是必须是直接损失。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