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代经济发展和交通工具的发展,汽车越来越成为人们赖以出行的交通工具。但是凡事都有利弊,车辆的增多,以使道路的交通压力增大,也使车辆的交通事故率不断的上升。在交通事故当中,经常会出现人员伤亡的情况。而这种情况也是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通常出现这种情况之后会依照法定程序和行政程序来进行相应的惩罚,或是赔偿。
大多数情况下,双方是可以进行协商或者通过保险公司来进行理赔的。但是也存在着这样一种特殊情况,就是负责任的一方本身是没有任何的经济来源和经济基础进行理赔和赔偿。那么受害者就没有办法得到自己应有的赔付,甚至没有办法索要自己的医药费与误工费。那在这种情况下,受害者一方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该如何向负责任一方索赔呢?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肇事方如果没有金钱进行理赔能力的情况下应当如何维权。
如果真的不幸遇到了这种情况,首先要做的是向法院申请进行前财产保全。前财产保全就是指对于肇事者一方的财产进行强制的保全,禁止肇事者进行使用或者处分。
在一般的交通事故当中,交警会协调双方来进行协商解决。如果能够顺利地协商解决的话,就不需要经过法院进行提起诉讼。这是皆大欢喜的结果。
但是一般您说的这种情况是没有办法进行协商解决的,这时就需要诉诸法律手段。在这种情况下,肇事者除了拥有肇事车辆之外,并没有任何其他财产可供使用。而在肇事之后,车辆一般是需要扣押在交警队了。
这时需要注意的是,扣押是有时间限制的,需要在时间限制之前向法院提请前财产保全。是被扣押的车辆能够继续的停留在法院的控制之下,而不是被肇事者拿回并使用。让法院去查封车辆是保障自己权益的权宜之计。
在申请财产保全之后,受害方要注意的是,必须在15天之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的内容可以包括正常的交通判决。受害者一方的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医疗费。护理费等等。一定要注意的是受害者一方要将车主,司机和保险公司三个一起起诉。通常来讲,车辆是有交强险的。就算自己没有办法进行赔付,保险公司也会按程序进行理赔,起诉之后,保险公司就会启动交强险强制进行理赔。
在诉讼期间,受害者一方要拿出证据证明肇事者应该进行赔偿,且必须进行赔偿,这时就需要尽快的为伤者做伤残鉴定。伤残鉴定一般是在出院后的60天到当地的司法部门进行鉴定,比如说伤残鉴定中心就可以做伤残等级的鉴定。只有出具这个证明才能够使法院最终确定赔偿的金额以及赔偿的方式。
当然了,进行伤残鉴定是需要一定的成本,受害者一方可以先行垫付,再起诉的过程当中可以要求法院判决肇事者一方进行事后的补偿。
我们当然都不希望遇到这种情况,但是如果真的遇到这种肇事者,没有钱进行赔偿的情况,应该按照上述的程序来进行维权。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给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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