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经过调解对方又去起诉怎么办
很多时候发生交通事故,由于事故本身不要严重,所以当时人一般都希望通过私了就把事情解决了,这样感觉很方便,也不用走很多的流程,所以当事故不太严重的时候这是很多人都喜欢选择的路,双方达成一致后认为案件就结束了。
但是在实际案例中,双方达成一致后,主要责任人也进行了赔付,但是这时候受害人突然反悔了,又要去起诉对方,这是让责任人很烦恼的一件事,之前他们的协议就无效了,其实主要看当时调解时候的手续,首先必须要有双方的协议,如果只是口头上的说明不能证明已经达成一致的话,那么之前的协议就是无效的,所以就算是协商解决也一定要留下一定的纸质说明,当有了纸质说明后对方如果再申诉,会根据上面的内容进行判断。
首先和解协议肯定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对方突然反悔了,要能够证明当时自己是被判签订或者因为其他原因非自愿签订的话,才会受理案件,如果协议内容符合国家规定,那么一般情况下就算法院受理了案件也不会支持的,还是会按照之前的协议进行判决。
在协议中一定要要明确当时发生的问题以及之后的赔偿情况,如果对方已经接收赔偿也一定要体现清楚,因为一旦接收赔偿就等于认同协议上面的内容,这样的话就算一方反悔了,一般法院也是不好支持的。在这里一定要提醒司机朋友们,发生交通事故一定不要为了图一时方便,草草了事,这样可能会给自己之后带来更大的隐患。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发生事故的时候不要因为一时怕麻烦所以减少了很多的流程,就算是双方都同意可以私下解决,最好也有相关的办案人员或者律师在场,并且签订协议,这样之后如果有一方反悔还可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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