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推荐】洞口县律师 项城市律师 章丘律师 安吉县律师 溧水区律师 都江堰市律师 鲅鱼圈区律师
进行交通事故诉讼的,那么肯定要有当事人,否则的话也就无法开庭审理了。此时原告在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就需要确定自己告的是谁,也就是说要先确定交通事故诉讼被告才行。那究竟该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诉讼被告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肇事机动车驾驶员。
2、在道路上违法设置障碍物从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有关单位或个人。
3、在道路上违章停车从而引发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
4、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一般由机动车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以下简称登记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责任承担,按以下具体情况处理。
5、挂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挂靠人与被挂靠人 (包括单位或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机动车是否属于挂靠关系的认定,应根据双方的约定、机动车的投保人、养路费用的支付人、机动车的实际受益人、以被挂靠方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范围等因素综合判断。
6、被挂靠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以外的部分,向挂靠人追偿。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的责任,应根据双方合同的约定、各自过错的大小等因素确定。
7、肇事机动车投保交强险的有关保险公司。
诉讼参加人应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诉讼参加人是赔偿诉讼的主体,他享有处分实体权利的诉讼权利和处分诉讼权利的诉讼权利。比如受害人接受调解,放弃部分原本属于自己应得的赔偿项目或金额,或提起上诉权、撤回上诉权,请求执行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权等。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尊重 对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行使。
2、遵守诉讼秩序。主要有按时到庭参加诉讼活动,遵守法庭纪律等。
3、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判决和调解书。
明确了交通事故诉讼被告之后,才能清楚的知道自己告的究竟是谁,是向谁追究事故责任。实践中,一般起诉的都是交通事故中实际驾驶机动车的人,但在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下,被告可能就包括了保险公司、挂靠人等等。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