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有所提升,出门也是越来越方便,小车也是越来越多,发生的交通事故也是屡见不鲜。其中关于逆向行驶发生的交通事故也是近几年来发生众多交通事件之一,那么逆向行驶责任划分有哪些呢?下面就跟随小编一起解答。
逆行出现交通事故的,逆行车辆负全责。
根据交通事故逆向行驶责任划分标准,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1、在划有道路实线分隔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驶入对向车道。其中道路分隔线为双实线、单实线的,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越线行驶。
2、在划有虚线道路分隔线的道路,可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借道超车,但是一旦发生事故,就会认定借道的车辆逆行。
3、在树立有单行线标志的道路上,机动车驶入均认定为逆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逆向行驶的罚款20元以上至200元,并扣3分。
要知道安全文明的驾驶机动车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仅仅是为了对自己负责,同时也是为他人生命安全的负责。对于存在的不文明现象我们应该避免。以上关于逆向行驶责任划分就为大家解答到此,如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大家前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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