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具体实施的是驾驶证的分级扣分制度。分别对驾驶员的违章行为扣除一分、两分、三分、六分、十二分的分值。具体情况如下:
其一、扣1分
1、驾驶机动车时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2、驾驶未按照规定放置保险标志的机动车。
3、驾驶未放置有效检验合格证标志的机动车。
4、违反灯光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使用规定。
5、驾驶机动车时吸烟。
其二、扣2分
1、驾驶车辆时未系安全带。
2、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
3、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4、驾驶机动车时接听或拨打电话。
5、遇到前方机动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向车道,穿插等候车辆。
其三、扣3分
1、在高速公路的匝道上超车。
2、驾驶机动车经过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3、未按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未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5、转弯机动车未让直行车辆及行人先行。
6、在高速或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道路行驶。
7、未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
8、城市道路中不按规定超车和逆行。
9、超速未超过50%。
其四、扣6分
1、闯红灯。(从扣三分提高到扣六分)注:黄灯时亮,未通过停止线的车辆强行通过属于违法行为。
2、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3、占用应急车道。
4、不按规定避让校车。
其五、扣12分
1、酒后驾车扣驾驶证6个月,处2000元以下罚款;醉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掉头。
3、超速超过50%。
4、造成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5、故意遮挡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未悬挂或者悬挂伪造号牌。
二、驾驶证清零的规则
1、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之内,扣分没有达到12分,并且很积极的去交了罚款,扣分就被清零了,反之,如果扣分没有达到12分,但是没有去缴清罚款,那么这个扣分将会延续到下一个记分周期。
2、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之内两次扣分超过12分,交警有权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且重新学习、考试。如果考试合格了,驾驶证会还给当事人,并且扣分清零,如果考试不及格,就反复考,直到及格为止。
由此可知,广西玉林依据机动车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的严重程度不同,来实施分级扣分制度。具体是对驾驶员的违章行为扣除一分、两分、三分、六分、十二分这五个档位的分值。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积极缴纳罚款的当事人,还可以实施扣分清零的制度。
延伸阅读:
交通违章的扣分标准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