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15项损失情况被列在保险范围以外:司机违法驾驶不赔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没有通过年检,在以上这些情形中,司机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严重违反交通法。此外,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实习期上高速等情形,保险公司在查实后也将拒赔。
(1)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没年检的不赔。
以上这些情形中,司机并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严重违反交通法。此外,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实习期上高速等情形,保险公司也会拒绝赔付。
(2) 地震不赔。
(3) 精神损失不赔。
大部分保险条款会有类似的规定,“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赔偿视为责任免除”。精神损失属于间接损失范畴,保险公司缺乏针对精神损害的定损标准。车险条款会有明确规定,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赔偿视为免除责任。虽然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但受害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
向致害人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4) 修车期间的损失不赔。
修理厂有责任妥善保管维修车辆,因此,如果车辆在送修期间发生了任何碰撞、被盗等损失,保险公司都会拒赔。
保险公司在事故车辆送往修理前,都会派专人前往勘查定损,确定修理价格。如果车辆在送修期间再次发生任何碰撞或被盗,保险公司将拒赔。而修理厂对车辆有妥善保管责任,故对车主的损失应进行赔偿。
(5) 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不赔。
保险公司认为该损失是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当车辆行驶到水深处时,发动机熄火后,驾驶员又强行打火才造成损坏。近几年暴雨灾害频出,汽车被水淹的案例也层出不穷。
车辆行驶到积水深处,发动机熄火后,驾驶员再次强行打火才造成发动机损坏,损失属于操作不当造成的。因此,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6) 爆胎不赔。
未发生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坏,只是车轮单独损坏的情况不赔。当然,由于轮胎爆裂而引起的碰撞、翻车等事故,造成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失,保险公司依然负责赔偿。
在各家保险公司实行个性化新条款后,都将车辆未发生其他部位的损坏,只是车轮单独损坏的情况加入免赔条款,且均未设立相应的附加险予以补充。如果由于轮胎爆裂而引起的碰撞、翻车等严重事故,造成车辆其它部位的损失,保险公司依然负责赔偿。
(7) 被车上物品撞伤不赔。
(8) 未经定损直接修车的不赔。
如果车辆在外地出险,也要先定损再修车,否则保险公司会因为无法确定损失金额而拒绝赔偿。
如果车辆发生异地出险,或者事故发生在非工作时间,车主也必须先通知保险公司前来定损,然后送去修理厂。否则保险公司会因为无法确定实际损失金额而拒绝赔偿,对于1000元以下的轻微物损,则需要交警提供事故处理单。
(9) 把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跑了不赔。
当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时,责任在对方,如果放弃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如果车主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交警定己方为无责,不能因为嫌麻烦或发善心而私下放弃向对方司机要求赔偿的权利。
(10) 车没丢,轮胎丢了不赔。
如果不是全车被盗,只是零部件如轮胎、音响设备等被盗,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一直以来,不少车主都有这样一个误区:以为投保全车盗抢附加险后,车辆一旦发生被盗、被抢事件,保险公司会对损失物品配件负责赔偿。
实际上,如果不是全车被盗,只是部分零部件如轮胎、音响、照明设备等被盗,那么车主只能自认倒霉。只有在全车发生盗抢,警方立案后一段时间未能侦破或寻回后,才能得到保险理赔,由保险公司获得车辆所属权。
(11) 拖着没保险的车撞车不赔。
如果因为开车拖带一辆没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车辆上路,与其他车辆相撞并负全责,保险公司不会对此做任何赔偿。
(12) 撞到自家人不赔。
所谓第一者、第二者是指保险人、被保险人(驾驶员视同于被保险人)。除这些人以外的,都被视为第三者。而在保险条款中,将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的范畴之外。如果自家人被撞,保险公司视为免责。同理,被同一单位名下的车辆碰撞也不能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得到赔
偿。
(13) 车灯或倒车镜单独破碎不赔。
这条免责条款是为了对付某些修理厂将以前换下来的破损车灯装到车型相同的其他车上,骗取赔款的骗保行为。
(14) 自己加装的设备损坏不赔。
车主自己加装的音响、电台、冰箱、尾翼、行李架等,若无对此单独投保,一旦撞了造成损失,保险公司不会对此赔偿。
(15) 随车物品致损的不赔。
现在不少车主喜欢DIY自己的爱车,并为车辆安装不少配饰,也使得有限的车辆空间能够存放更多的物品。但这样做也不尽是好事,过多过重的物品一旦超越车辆本身承载量,会对车辆造成损害。如果车辆被车厢内或车顶装载的物品压伤、击伤,保险公司将不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