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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犯了什么罪

随着国家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规定的出台,醉酒驾驶就成了国民的话题。据不完全统计,每年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中,因醉酒驾驶导致的死亡人数占有很大比例。而对于这种可以避免导致悲剧的发生的行为,国家对此严厉打击。那么在最新出台的政策中,醉驾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犯了什么罪呢。

醉驾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犯了什么罪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设定“危险驾驶罪”,将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醉酒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三年以下的刑罚理论上可以适用缓刑(缓刑还是实刑是由法院判决)。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制定《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以下简称《量刑指导意见(二)》),决定自5月1日起,在全国第二批试点法院对危险驾驶等8个罪名进行量刑规范改革试点,其中关于醉驾量刑的规定引人关注。

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这份《量刑指导意见(二)》中关于醉驾量刑的规定,有媒体解读“醉驾一律入刑有望松动”,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很容易给公众造成误导,事实上,《量刑指导意见(二)》中对醉驾的量刑并没有松动,而是再次加以规范。

关于醉驾一律入刑,在2011年2月以前,是没有这样的规定的,也是没有危险驾驶罪的。2011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之后,201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到这时,“危险驾驶罪”才出现。“醉驾一律入刑”出现得早些,2011年9月公安部下发的《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中规定,“要从严掌握立案标准,对经检验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一律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这时开始,“醉驾一律入刑”才被固定下来。

有了这项“铁规”,各地在查处酒驾中,执法明显强硬,在这种执法的震慑下,醉驾行为大幅减少,道路安全水平出现了很大提升,“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也逐渐成为很多人的基本常识,这些都是“醉驾一律入刑”带来的积极变化。如果此时“醉驾一律入刑”出现松动,不仅可能导致前功尽弃,也会让酒驾出现反弹。虽然对于一些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醉驾行为,如果达不到刑法处罚的标准,还可以通过治安处罚来惩罚,可是这种治安处罚有多大的约束力,对醉驾者能起到多少警示和震慑作用?会不会导致其对醉驾不以为然,或心存侥幸,甚至重蹈覆辙?这些都是值得思考和担忧的问题。因此,笔者还是认为对醉驾的处罚应该严厉点,可以将执法关口前置,从源头保持高压态势,遏制醉驾反弹。对醉驾行为的法律规制,应该是本着严格执法和严厉惩罚的原则,即要通过严格的规范、严厉的惩罚对醉驾行为进行法律规制,而不是降低刑罚,这样才更稳妥,毕竟醉驾关系到公共交通安全,直接关系到公众的生命安全。

其实,此次最高法的《量刑指导意见(二)》中,只是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对醉驾量刑的一种细化和规范,是根据现实情况和既往案例做出的科学修正,有着一定的现实价值和积极意义,也是法制人性化的一种体现,并非对醉驾入刑的松动。

因此,将规范醉驾量刑解读为醉驾入刑松动并不准确,《量刑指导意见(二)》只是规范,并没有松动。公众不必担忧,一些驾驶人也不必窃喜。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通过对上述文章的阅读,对于醉驾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从道路交通法可以获知,对于醉酒驾驶机动机车的,视为危险驾驶罪,而醉酒驾驶罪的刑期是根据违法事情的严重性来判定的。国家现在严厉打击醉酒驾驶,并处以一定的刑事犯罪性。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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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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