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醉驾的现象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案例是非常的多的,有的醉驾的情况是要移交到检查院的,这都是属于比较的严重的了。对于醉驾的相关规定我们国家是有着一定的执行标准的。那么醉驾是不是吊销了驾驶证才能移交检查院了呢?
1、醉酒驾驶机动车是犯罪行为,公安机关除进行治安处理外(如吊销驾驶证,罚款等),还要以危险驾驶罪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2、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公安机关需要依法立案侦查,侦查结束后,要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判处刑罚。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主要是因为酒后驾车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行政:酒精吹气80以上属醉驾,扣十二分,罚款2000左右,五年禁驾。80以下属酒驾扣十二分,加罚款1000左右。刑事:血液检测酒精含量80以上醉驾即涉嫌危险驾驶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无严重事故都是取保侯审判缓刑,也不会被刑事拘留。够格的话行政刑事都要处理,不能免除。
被移送到检察院的,应当是醉驾了(不是一般酒驾了,即0,8以上)。还有两个程序,一是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二是法院判刑(6个月以下,并处罚金)。当然以后还有刑执行程序等。检察院审查期限是不超过1个半月,法院两个月内。
对于醉驾是不是吊销了驾驶证才能移交检查院了的问题我们是可以从醉驾移交到检察院的条件中来判断,我们国家在这一条的规定上是并没有相关的文字说明的,所以说对于这个问题还是要结合当地的法律规定或者咨询相关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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