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沂醉驾血检结果丢失如何认定醉驾事实?
临沂醉驾血检结果丢失的情况下,可以呼气酒精检测结果结合其他证据来综合评定。认定醉酒的关键证据应为血液酒精含量检测鉴定意见,但这并不意味着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求将血液酒精含量检测鉴定意见作为认定醉驾的唯一依据。从有利于预防和打击危险驾驶类犯罪的角度考虑,对因行为人逃避法律追究的行为致没有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的。
醉驾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 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醉驾的处罚标准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案件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1、对有酒后驾驶嫌疑的当事人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测;
2、呼气检测结果达到或者超过醉酒驾驶标准的,对违法嫌疑人进行抽血检验体内酒精含量;
3、血液检验报告显示违法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的,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
4、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5、对犯罪嫌疑人作出吊销驾驶证等行政处罚;
6、醉驾事实被查清后,依法移送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