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驾如何在检查院做笔录?
因醉驾行为,需要在检查院做笔录时,首先要做到坦白认罪,主动交代违法犯罪事实。其中,坦白认罪、家庭情况等这些都可以作为酌定减刑的考虑因素。另外被宣判后,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刑。
二、减刑的几种情况
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因醉驾造成严重交通事故,而追究刑事责任的,在司法机关宣判之前,要到检查院做笔录,这也是司法机关取证的一个重要环节,当事人应当主动坦白接受询问,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争取在最终的判决中从轻处罚。并且也可能根据个人认罪态度来获得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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