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这个社会应酬喝酒已经成为了一个避不可避的现象,随之而来的就是越来越多的醉酒驾驶。醉酒驾驶不仅极度危险,更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一些人开始想到了醉驾销案,那么醉驾销案究竟是什么,又是否可行呢?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
什么是销案
销案是指一个案件被破或由于某些因素了结不再查探。醉驾销案就是醉驾之后通过某些手段使公安机关不再追查或者处罚或者对此案件进行刑事立案,而利用非法手段销案是违法的,所以醉驾销案不可行。
关于酒驾的处罚标准分为二档:
1、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每100毫升20毫克,并小于每100毫升80毫克为酒后驾车;
2、大于每100毫升80毫克为醉酒驾车 2011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司机醉驾将受刑罚。
关于酒驾醉驾修改后的法律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查醉驾由专业交警处理 刑法修正案(八)中最引人关注的一点,是将醉酒驾驶纳入其中。在刑法133条中增设了新的条款:“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并且醉驾成为了公诉案件,不是个人能够销案的,必须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起诉、法院审判才可确定罪行轻重,如何处罚。如果法院判无罪,可以当庭宣布,当事人就可以获得自由。
由此可见,如果只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并未构成刑事责任,所以也不存在销案这一说。但醉酒驾驶就是另一个概念,已经上升到刑事案件的程度,由此可见醉驾销案是不可行的,我国对酒后驾驶的打击力度日益加强。为了公众及自己的人身安全,小编也提醒大家千万不要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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