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是东北三省之一吉林省的省会城市,由于季节气候严寒、性格个性直爽等原因,长春人大多较为爱好饮酒,因此,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也相较其他地区数量偏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醉酒驾车被查处后,交管部门将对驾驶人约束至酒醒,同时,为了保留证据和事故认定可以扣留车辆,那么,长春醉驾扣车如何取车呢?
一、交管部门扣留车辆的相关规定
新交法规定,交警扣车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取证调查交通事故原因,如果事故原因已查明,交警无权再扣车。交警对双方赔偿问题,只有在双方都愿意的情况下,才组织调解。交警无权以赔偿为由扣你的车。最佳方式:先找办案民警,要求出具责任认定书,并要求办理放车手续。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因此,一般情况下扣车的最长时限为自交警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68日。
二、醉驾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综上所述,关于长春醉驾扣车如何取车的问题,按照法律规定,交管部门在决定扣留醉驾者车辆,用于事故调查取证和鉴定时,应该在现场勘查后3天内委托鉴定,在20天、最长不超过60天内完成鉴定,并在作出鉴定结论后5天内通知相关人员领取被扣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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