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浙江省关于醉驾180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国有部分的省市结合本省的实际状况规定的一些有利于杜绝醉驾的规章制度还是比较值得借鉴学习的,比如说现在我国经济发展特别快速的浙江,属于我国经济最活跃的一个省份之一,但是醉驾行为也是屡禁不止的,有些醉驾的测量甚至已经达到了180毫克的。那么,浙江省关于醉驾180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浙江省关于醉驾180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对现场查获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达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醉酒标准(≥80mg/100ml)的机动车驾驶人,无论其对检验结果是否有异议,均由医疗机构或者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工作人员按照规范抽取血样,及时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达到醉酒标准的,立案查处。

对被查获后,在呼气测试或者提取血样前故意饮酒,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立案查处。

对被查获后,经呼气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前逃跑的,立案查处。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由此可见,浙江省关于醉驾180的这种情形规定的是非常明确的,已经达到了180毫克,毋庸置疑肯定会马上立案查处的,抽检结果出来了以后就会按照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很多人也会觉得醉驾的测量值越高法律后果越严重,但只要单纯的醉驾最多是不会超过六个月的拘役的。

延伸阅读:

醉驾判刑多少年

酒驾、醉驾的违法成本

醉驾拘役可以缓刑吗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浙江省  浙江省词条  规定  规定词条  相关  相关词条  关于  关于词条  什么  什么词条  
醉驾

 醉驾不能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醉驾不能立案的条件是什么?如果司机确实构成了醉驾的犯罪行为之后是不可能不立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颁布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展开)

醉驾

 醉驾冲卡的判罚是怎样的?

一、醉驾冲卡的判罚是怎样的?醉驾冲卡的判罚应当以危险驾驶罪和故意伤害罪并罚,并处严重情节处罚,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展开)

醉驾

 酒驾无事故逃逸怎么处理

如果是饮酒驾驶后逃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是醉酒驾驶后逃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则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