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抽血后多久失效
涉及酒驾或醉驾被交警部门采血样送检的,送检、鉴定和结论送达时限均一样,按规定,交警部门采血样到送检最多应在三天之内完成,检验鉴定机构检验血样并出具检验鉴定文书也是在三日内完成,办案部门收到检验鉴定意见后三日内制作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论通知书》送达犯罪嫌疑人,所以,一般从采血到送达鉴定结论应该在九天内完成,如果办事效率高的,可以在4—5天内收到鉴定结论 。
1、相关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试行)第二十九条【血样送检】抽取的血样应当在一日内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或者其他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上述机构应当及时指派、聘请具有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检验鉴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将抽取血样送检的,报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送检时限可以延长至三日。
需要对案件涉及的其他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检验鉴定时限】检验鉴定机构对血样检验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出具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并在三日内出具检验鉴定文书。检验鉴定文书应当由两名以上具有鉴定资格的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鉴定机构印章。
第三十一条【鉴定结论送达】办案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意见后三日内,应当制作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论通知书》,送达犯罪嫌疑人。二、醉驾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鉴定酒后驾驶的新标准:酒精含量超20mg/100ml今后,交警在认定驾驶人酒后驾车时将执行新标准,按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两个尺度进行处罚。据交警介绍,在机动车驾驶人的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毫克为饮酒驾车,大致相当于饮用一杯啤酒;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和超过80毫克可以认定为醉酒驾车,相当于饮用3两低度白酒或者两瓶啤酒。这是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式发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GB19522-2004)(以下简称标准)规定的。
2、新标准新在哪里?
之一 明确“饮酒”“醉酒”区别
以往交警在认定驾驶人酒后驾车时,往往通过目测和测酒仪两种方式执行,在司机承认喝酒或测酒仪显示司机的呼吸中含有酒精成份时,就可以认定为酒后驾车,但是没有区别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的办法。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对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的处罚尺度分别作了规定,但是交警由于缺乏相应的实施标准,在区分这两种饮酒状态时仍然有一定困难。标准则详细规定了车辆驾驶人员饮酒或醉酒驾车时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阈值和检验方法,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
有关专家根据标准大体估算了一下:20mg/100ml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80mg/100ml,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100mg/100ml,大致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落实到具体的白酒酒精度数,如果人体中每百毫升血液中含到100毫克酒精,不同的酒类的量化分别是:70度白酒约50克;60度白酒约75克;50度白酒约100克;40度白酒约150克,也就是一口杯的量;日本清酒约500克;红酒约600克;啤酒约3瓶或者6个易拉罐。
3、判定“酒后驾驶”更准确
新标准规定,对于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将首先进行呼气酒精检测,以判定肇事原因是否与酒后驾车有关。以下四种情况可采取抽取血液的方法检验酒精含量:
(1)、死亡事故;
(2)、不能或拒绝进行呼气酒精检测;
(3)、当场否认呼气酒精检测结果;
(4)、伤人事故呼气检出酒精。抽取静脉血液将由医务人员进行,血样送交管部门事故处检验。
如果每查获一名酒后驾驶人都要进行血检,未免过于麻烦。在检验标准中同时还规定了几种检验是否酒后驾车的方法。在交警与饮酒驾驶人之间无争议时,交警可以按照驾驶人的供述进行处罚;如果双方有争议,还可以通过人体平衡实验测试驾驶人是否暂时丧失了驾驶能力。人体平衡实验包括步行回转实验和单腿直立实验两种。步行回转实验要求被试人员沿着一条直线行走9步,边走边大声数步数,然后转身按原样返回,这个实验中有包括“走错步数”等8项指标,如果被试人员符合两个以上,视为暂时丧失驾驶能力。单腿直立实验包括“为保持平衡单脚跳、放下提起的脚”等4项指标,如果被试人员符合两个以上,视为暂时丧失驾驶能力。如果饮酒驾驶人不愿接受实验,血液鉴定可以作为最后一个步骤,用科学的方法认定。
4、交警是怎么看的?
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成都市交警五分局一负责人说,新标准与过去相比更科学、更切合实际。目前,交警执法中通常采用的测试方法除血检外,还有一种是呼气式测试。呼气式测试有一定的误差,特别是不能分辨出体内残留物等其他东西的影响。新标准考虑到了测试仪器的误差,也更符合实际。
这位交警说,虽然每人的体质和酒量都有差别,可能有的人喝两瓶以上啤酒也不会醉,但是饮酒后反应肯定会变得迟钝,所以这个标准对每个驾驶人都公平地适用。
一般认为,体内残存的极少量酒精含量,对正常人心理和驾驶行为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将“酒后”标准适当提高,符合国际上通行的惯例,从一定程度上讲,也保护了当事人的利益。
执法有科学依据
成都市交警五分局的王警官说,以前他们会遇到一些有争议的个案,每个人的体质特征不同,有的司机酒精含量超标,不过大脑确实依然很清醒。另外对酒精含量小于20mg/100ml的他们一般也不予处罚。新出台的国家标准使他们在执法时有了一个科学可靠的依据。
新标准绝对不是鼓励驾驶人可以饮酒驾车,更不是为酒后驾车违法行为提供了一个可钻的空子。虽然人的体质以及对酒精的敏感程度各不相同。但对驾驶人来说,到底喝多少酒开车才算没事很难把握,加之到了酒桌一般难以控制自己。从交通安全上讲,只要饮酒了,甭管多少,最好还是别驾车,这既是对他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交管部门将依照新法和新标准,继续加大对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电视里经常看到,酒后驾驶的司机在面对交警的质询时,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我只喝了一杯啤酒。”那么究竟一杯啤酒算不算酒后驾驶呢?一杯啤酒对人在驾驶时产生的影响有多大呢?驾驶员们都知道,以前只要被交警检测出血液中含有酒精,就是酒后驾车;而测试酒精含量高于100毫克/100毫升,就属于醉酒驾车。不过,自去年6月26日起,北京交通管理部门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认定开始执行新标准,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于2004年5月31日发布的《车辆驾驶人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该标准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为饮酒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为醉酒驾车。据专家估算:20毫克/100毫升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80毫克/100毫升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两瓶啤酒;而100毫克/100毫升就大致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
新标准看似对“酒后”的标准有所放宽和松动,实际上是比过去更科学更切合实际。因为目前交警执法中的测酒方法有两种,一种是验血,另一种是呼气式测试。呼气式测试有一定的误差,特别是不能分辨出体内残留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新标准考虑到了测试仪器的偏差,更符合实际。而且体内残存的极少量酒精含量,对正常人心理和驾驶行为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将“酒后”标准适当提高,符合国际惯例,也保护了当事人的利益。
市交管部门特别强调,新标准绝对不是鼓励驾驶人可以饮酒驾车,更不是为酒后驾车违法行为提供了一个可钻的空子,所以说不管您酒量大还是酒量小,只要饮酒了,甭管多少,最好都别驾车,这既是对他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同时,市交管部门也将依照新《交通法》和新标准,继续加大对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的处罚力度,所以爱喝两口酒的那些司机可千万不能心存侥幸。
醉驾抽血后应该及时送到有关的鉴定部门进行鉴定,称为送检,醉驾是血液里酒精含量达到了一定的标准,醉驾依法对行为人处刑事处罚 ,是一个刑事犯罪,是一个社会危害性很大的行为,血液送检完成之后,还需要鉴定,一般四到五天就可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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