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龙岗区醉驾打人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醉驾这个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的治安管理,并且因为性质比较严重,虽然只是扰乱了社会的治安管理,但是不是采取行政处罚,而是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罪严重的就是拘留,而刑事处罚,可能要处有期徒刑。那么关于龙岗区醉驾打人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一、龙岗区醉驾打人处罚如下

打架斗殴如果情节轻微,没有严重后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

第十五条 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二十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龙岗区醉驾打人的处罚是怎么样的?首先醉驾的行为就是一个犯罪的行为了,行为人可能因为醉驾就要坐牢,醉驾之后还打人,实施了两个行为,如果将人打伤了,打成轻伤以上的,那么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就是两个罪并罚了。

延伸阅读:

醉驾撞死人逃逸判刑多少年

醉驾入刑法律依据是什么

醉驾致人死亡逃逸如何处罚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龙岗区  龙岗区词条  打人  打人词条  处罚  处罚词条  怎么样  怎么样词条  
醉驾

 法院对醉驾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法院对醉驾的量刑标准是什么醉驾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处拘役,一到六个月。原则上不对醉驾司机适用缓刑。法官解释说,醉酒驾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大,一...(展开)

醉驾

 醉驾无事故最轻处罚是什么

醉驾最轻处罚就是处一个月拘役并收取一定罚金。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醉驾无事故会处以拘役,拘役的期限为一...(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