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合同没到期房东就毁约怎办?
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承租。
2、可以要求房东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造成的损失大于房东支付的违约金的,则可以要求房东赔偿损失。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承租方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来解决纠纷。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
(2)当事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3)当事人参与租赁业务时,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的地位。
(4)当事人在产生,变更和消灭具体的租赁法律关系时必须平等协商。
(5)等价有偿原则等价交换,实现各自经济利益。
(6)双方互为给付,互有补偿。
(7)取得利益与履行义务,价值上大致相等。
(8)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剥夺和侵犯他方利益。
(9)按损益相当原则,使受害人受偿。
(10)自愿和公平原则。
(11)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讲诚实,守信用,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不得规避法律和合同。
其实在租赁合同还没到期之前房东本人是不能无故毁约的,而且,既然都已经签了房屋租赁合同,那房屋租赁合同也不是单方面的约束承租人的,因此,如果房东不计划跟自己协商处理违约纠纷的话,可以凭借房屋租赁合同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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