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房子的时候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过户问题,而这个过程中就会要求当事人交纳一定的税费,虽然此时涉及到的税费项目比较多,但根据规定却不会全部由一方承担。那究竟买房子税谁来承担呢?小编区分了不同的情况,在下文中为你解答疑惑。
一、房屋买方需要承担哪些税费
(一)普通住宅:0--90平方米(含90),契税:1%;90—140平方米(含140) 契税:1。5%
(二)非普通住宅:契税:3%
注:普通住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3、坐落在内环线以内的总价低于245万元、套,内环与外环之间的总价低于14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总价低于98万元、套。
二、房屋卖方需要承担哪些税费
(一)普通住宅:
1、营业税: 购买未满5年(含5年)的房产对外出售营业税为差价的5。5%,满5年则免征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购买未满5年(含5年)的房产或非家庭唯一的生活用房对外出售个人所得税为房价的1%或差价的20%,满5年并且是家庭唯一的生活用房则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非普通住宅:
1、营业税:购买未满5年(含5年)的房产对外出售营业税为房价的5。55%;满5年则征差价的5。55%
2、个人所得税:购买未满5年(含5年)的房产或非家庭唯一的生活用房对外出售个人所得税为房价的2%或差价的20%,满5年并且是家庭唯一的生活用房则免征个人所得税。
关于利润:
计算方法:利润= 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市地税局出台的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细则规定,如果纳税人能提供房屋原值等凭证,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为应纳税所得额的20%,应纳税所得额为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此时不管是卖方还是买方,其实都是有需要自己承担的税费。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也有不少当事人会约定全部由一方承担,这其实也是允许的。要是你对买卖房子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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