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的赔偿是什么?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缔约过失损失赔偿限额通常情况下不超过造成对方实际损失的30%以上,我国法律规定缔约过失行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对赔偿责任的具体范围却没有明确。鉴于缔约过失责任不同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其赔偿的确定不能简单地比照后二者,因此必须从缔约过失责任的性质和侵害的权益来确定其赔偿范围。

理论界一般认为,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仅限于信赖利益。信赖利益的损失,既包括因缔约过失行为致对方财产的直接损失,也包括受害方财产应增加而未增加的间接损失。

缔约过失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具体涵盖以下五个方面:

(1)订立合同所支出的费用,包括交通费、通讯费、考察费、餐饮住宿费等;

(2)准备履行或履行合同所支出的费用,如仓储费、运费、保险费等;

(3)主张合同无效或可撤消时支出的诉讼费用或其他费用;

(4)上述费用的利息损失;

(5)丧失与他人签约机会等情形下产生的间接损失等。

上述赔偿范围中争议最大的是第(5)项,该项间接损失难以确定,且实践中分歧较大。要支持第(5)项赔偿,至少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与第三人缔约机会”在缔约过程中真实存在,索赔方必须对此承担举证责任。

(2)该项损失未超出缔约过失人的预见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能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不违反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

缔约过失损害赔偿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只产生于缔约过程之中,违反的是诚实信用的合同义务,承担造成他人信赖利益损失所负的损害赔偿责任,属于弥补性的民事责任。

延伸阅读:

新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新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二手房屋买卖定金可以退么

若仅仅是买方因为自身原因,在交付了购房定...

上海房屋买卖税费计算方法

买房契税由买方承担。在家庭唯一住房前提下...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问题怎么解决

1、合同解除后,合同中未履行的部分因为合...

私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根据法律规定,一项合法、有效房屋买卖民事...

最常见的小产权房屋买卖纠纷是什...

1、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房屋买卖  房屋买卖词条  赔偿  赔偿词条  成立  成立词条  合同  合同词条  什么  什么词条  
房屋买卖

 开发商无预售许可证可否退房

一、开发商无预售许可证可否退房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是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的。既然不允许进行商品房预售,那么预售出去...(展开)

房屋买卖

 保障性住房可以买卖么?

一、保障性住房可以买卖么保障房中的经济适用房是可以出售的,但须符合相应的条件。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展开)

房屋买卖

 集资房能买卖吗2021

一、集资房能买卖吗集资房能否买卖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考量:第一、集资房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的情形: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