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的转让其实也就是对回迁房进行交易买卖,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回迁房的转让其实与商品房的转让是一样的,此时同样要按照规定的流程来办理转让手续,完成房屋的过户才行。但在签订回迁房转让合同的时候,也有需要当事人注意的问题,那究竟此时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回迁房?
回迁房或拆迁安置房是指按照城市危旧房改造的政策,将危改区内的私房或承租的公房拆除,然后按照拆迁政策或回迁安置政策,被拆迁人回迁取得改造后新建的房屋。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如果回迁房拥有房产证,那么就与商品房别无二致。没出房产证的,回迁民手持的是合同,就有一定的风险。回迁房都比商品房要便宜,如果回迁房拥有房产证,购房者选择购买回迁房就比较划算。
(一)明确原地址和现地址。这两点在《回迁协议》上有,必须同时在转让协议上体现。一般而言,回迁后的地址会非常明确,但原地址有可能模糊,比如《回迁协议》中的原地址与真实原地址表述不一致,那么两个地址都写在转让协议中。
(二)明确住宅面积。如果已经是现房,面积基本不会有什么问题;如果房子还没有盖好,开发商一般会给一个大约面积,这个面积不会有太大的浮动,可以合同上写明具体面积,基本上保可以免除以后面积上带来的麻烦。
(三)使用“定”还是“订”。“定金”和“订金”是不同的,法律上对“定金”有着严格而明确的定义,而对“订金”的规定非常模糊。如果用“订金”的话,就没有什么约束力,更准确的说法就是现在开发商常用的“诚意金”的概念,双方有一人中断交易,则订金还要归还买方。其实把订金看成预付款的一部分,同样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而已。
(四)明确房屋的总价款以及支付方式;
(五)明确违约责任以及承担责任的具体期限,以防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利益受损;
(六)相关费用及票据的转交和澄清,如原房主补交房屋面积误差的发票等,需要转交给购房者。
回迁房作为房地产交易市场中较为特殊的形式,许多购房者对此并不是十分了解,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会忽略不少问题,这就有可能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所以,小编才在上文中为大家总结了签订回迁房转让合同时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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