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其实也是可以转让的,也就是允许对这样的房屋进行买卖交易。但此时并未发生物权的变动,即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房屋还是属于卖方的,对买方而言需要承担的风险就会比较大。因而,实践中,建议购买证件齐全的房屋,减少自身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风险。
可以转让,但不发生物权的变动,因此风险较大。
如果在产权证没有办理下来的时候进行房屋买卖,那么是属于合同房买卖,应有的流程:
1、确定产权证下来的时间(可以给开发商致电查询);
2、约定产权证办理下来后的过户长时间;
3、协商违约责任;
4、如果有贷款的情况下,那么这个贷款谁来偿还;
5、约定税费缴纳人;
6、签订买卖合同后到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
7、然后等产权证下来后在办理过户手续。
1、开发企业已经破产或被取消资质,无法继续办理楼盘的大确权;
2、开发商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没有缴齐土地出让金;
3、开发商将土地或房屋抵押给银行或建筑队等,债务尚未清偿完毕;
4、开发商没有完成竣工备案工作;
5、开发企业将房屋重复销售(未经合同备案),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
6、楼盘被法院查封;
7、开发商没有取得建筑面积实测数据;
8、商品房出现面积误差,在一定范围内的超面积需按规定补缴或退回购房差额,在面积误差未解决的情况下,将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9、开发商没有按整体规划建设小区配套设施,或未移交小区配套用房,无法通过综合验收;
10、开发商不及时办理大确权;
12、开发商与小业主存在纠纷,扣着本该发给小业主的房地产证不发;
13、房屋契税尚未缴纳;
14、公共维修基金尚未交付;
16、个别购房者购房入住后进行违章搭建,致使规划部门不予核发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
18、代办产权的单位或人员(律师、代理公司)违规操作。
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房屋,若是需要转让出售给他人,那么也仅仅只是转让了对房屋的占有,双方之间也只是依靠签订的书面合同来保障彼此的权益,然而一旦日后产生纠纷,其实对买卖双方而言都是很不利的。所以建议要出售房屋的话,最好是先取得房产证。若是需要购买房屋也是要购买证件齐全的房屋。
夫妻一方死亡必须办理完继承过手续之后才能出售。因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出售的时候,需要双方当事人进行签字,没有签字是无法完成买卖。如果有遗嘱的情况下直接带着遗嘱进行过户就可以,没有遗嘱的就得按照民法典进行过户。
必须办理完“继承过户”手续之后才能出售。
继承的房产过户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如下: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如果有遗嘱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需要指明的,这里继承的是过世一方的份额,按照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三、费用
公证费成本价购房的楼房每平方米60元、平房每平方米40元,商品房按照评估价的百分之二收取(不愿意评估的,可以该地区平均价格计算)。建议最好提前咨询一下公证处。
免交营业税,只有一个换房拿个本的费用80元,多个产权人的90元。
不管买任何的房产一定要买产证齐全的,否则后期有法律纠纷,且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继承过户要比遗产过户麻烦一些,要=需要很多被继承人的信息资料,如果资料不齐全或者是资料不对,相关部门是不予办理的,所以在去之前最好电话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