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并作为每个人重要的身份证明文件。
2,户口本
户口簿是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学历、所在行业、具体职业、职级职称等内容的薄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3,结婚证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
1.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可以享受家庭唯一普通住房优惠政策,应按规定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对个人购买的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无论属于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一律按照3%税率征收契税,不需要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
2.对需要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的购房人,应到所购房屋所在地区的房产登记机构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其中,有些应在购房人领取房屋产权证前开具;对于实行先到契税所缴纳契税再到房产部门办理登记,应在缴纳契税前开具。对购房人申请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的,应提供本次购买房屋办理房产登记的收件收据购房人及相关证件。
3.对需要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的购房人,在缴纳契税前,应该先到市服务契税征收窗口领取并填写《住房情况查询申请表》,然后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产交易所进行个人房产登记信息查询,房产交易所将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纳税人的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个人房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住房证明材料的办理一般在用人单位进行办理,由用人单位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证明,具体情况下,按照行政机关的程序和规定来处理,如果办理的情况不了解的,可以直接咨询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来进行处理。
办理住房证明一般在涉及到个人购房的时候需要出具,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可以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但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如果在办理住房证明的时候,存在误报或者虚报的情况,导致违反了相关房产规定的,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