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改增后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1、2016年5月1日起,不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1%。
2、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根据上述规定,您单位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自2016年5月1日起,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营改增后房屋出租如何征税
第一类:个人出租房屋计算办法
(1)、房屋性质为住宅用房
房屋性质如果为住宅,纳税人计算税款时,增值税按照月租金收入划分为三个档次:
(一)月租金(不含税)30000以下:
1、增值税:免征;
2、城市维护建设税:免征;
3、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免征;
4、水利基金:免征;
(二)月租金(不含税)30000-100000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7%;
3、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免征;
4、水利基金:免征;
(三)月租金(不含税)100000元以上:
2、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7%;
3、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5%;
(2)、房屋性质为非住房
(一)月租金收入(不含税)30000元以下:
1、增值税:免征;
2、城市维护建设税:免征;
3、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免征;
4、水利基金:免征;
(二)月租金收入(不含税)30000元-10000元以下:
2、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7%;
3、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免征;
4、水利基金:免征;
(三)月租金(不含税)100000元以上:
2、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7%
3、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5%
第二类:公司出租房屋计算办法
(1)、公司为一般纳税人
(一)项目开工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前,计税办法选择简易征收
2、城市建设维护费:增值税*7%
3、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
4、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2%
8、企业所得税:租金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二)项目开工时间为2016年5月1日后,选择一般计税
2、城市建设维护费:增值税*7%
3、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
4、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2%
8、企业所得税:租金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2)、小规模纳税人
对开工日期无限定,选择简易计税
2、城市建设维护费:增值税*7%
3、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
4、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2%
8、企业所得税:租金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出租的税收负担有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降低。这样能够很好的为企业和个人减轻负担。企业和个人应该遵守相关的规定,履行好其自身的纳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