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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房屋出租出售间的关系怎么调整

房屋之间的买卖出租关系,一直就是社会中比较常见的一种社会交易。其实,不管是租房还是买房,对于大家来说都是比较重要的事情,有时候,租房和售房之间也存在着某一种联系。如果处理不好的话,很容易引发一系列的纠纷。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潮州房屋出租出售间的关系怎么调整?

潮州房屋出租出售间的关系怎么调整?

一、已经出租的房屋还可以出售吗?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已出售的房屋是可以出售的。因此,如果你急于套现或者因为其他情况想把自己已经租赁出去的房屋卖出去都是可以的。但值得注意的是想要出售的房屋必须是来源合法,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可出售房屋。

二、卖掉已出租房屋的注意事项

房主想要出卖已出租房屋的,需要注意以下两点:一是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二是讯问承租人是否有购买意向。下面将详细介绍以上两个条件。

(一)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如果房主想要出卖房屋,应当告知承租人,给其合理期限足以找到其他的合适的住处或者有充分的心理准备,而不是房主已经把房子卖了,承租人还不知道情况。

(二)出租人在卖出前应讯问承租人是否有购买意向。

承租人可能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这里分为两种情况,即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其他的购买人购买房屋不是一定的,如果出现了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等下文第二款所列情况时,承租人就不再拥有这么优先其他人的权利了。同样的,房主只要负责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即可。

1、通常情况。通常情况下,出租人要出售已出租房屋的,承租人可以在相同条件下比其他竞买者优先买到房子。就是说,我是承租人,甲是房主,乙丙丁都想买甲的房子,在大家出价都是十万的条件下,甲应该将房子卖给我,这便是我优先于乙丙丁具有优先购买权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如果是在转租的情况下,次承租人承租人都有优先购买权,二者发生冲突时,前者由于后者。就是说,我租赁了房东甲的房子,我又将房子租给了乙,在房东甲想买房子时,我和乙在同等条件下均想购买,我可以优先于次承租人乙。

2、例外情况。但如果出现便是下面列举的四种情形的,承租人便不再享有优先于其他买主的购买权了,主要有:

(1)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比如房东原来是两兄弟,哥哥想买房子时,弟弟在同等条件下也想购买的情况。

(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3)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房主已告知了,但承租人在合理期限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视为已经放弃优先购买权

(4)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我们可以看出,其实,已经出租出去的房子也是可以进行出售的。但是,在租房和售房之间,不管是对于租客,还是房东以及买方来说,在处理的时候,一定要相互沟通好,互相知情。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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