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高速公路或者大型广场的一些特别明显的位置都能够看到有些企业做的大型的广告牌,这些广告牌都是企业宣传的一种方式。不过相信大家平时也听说过关于广告牌位置招租的这种信息,所以这些广告牌不是有商家免费占用的。但是,生活中发生过因为租赁合同到期以后,针对广告牌的归属问题却产生了纠纷。那么,在我国租赁合同到期后广告牌归谁?
一、在我国租赁合同到期后广告牌归谁?
合同到期后广告牌归租客所有,用为广告牌本身就是租赁广告位置的公司自己花钱制作的。
广告牌是拉动系统中,启动下一个生产工序,或搬运在制品到下游工序的一个信号工具。这个术语在日语中是“信号”或“信号板”的意思。
泛指一切传递广告信息的户外媒体。媒体大小按实际环境而定。
店招,门头,外立面的画面可以手工绘制、电脑制作或在纸上印刷的方式制作。 广告牌的材料一般都是用:方管,角钢,等焊接而成。可有三维板,灯布,吸塑,汽车烤漆,扣板,铝塑板等等
二、楼顶广告牌收益归谁所有
楼顶广告牌的设置权归谁主要应看楼顶的所有权归谁所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就有关于外墙面及楼顶使用权的约定,不同的约定内容,有不同的法律后果。具体分两种情况:第一,如果购房者和开发商约定屋面和外墙面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共有,那么开发商要想在屋顶或其他的外墙面安装广告牌就必须要经过全体业主及与业主委员会同意。第二,如果购房者和开发商约定屋面和外墙面使用权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安装广告牌就不需要经过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同意。
不管是上述哪种情况,物业管理公司都对楼顶及外墙面不享有所有权,没有权利擅自允许他人进行利用。
三、租赁纠纷解决方式
(1)调解。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和活动。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民间纠纷的调解处理,调解特别适用对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实、责任含糊不究的租赁纠纷,租赁双方就近请调委会调解通过调解,纠纷双方,互谅互让,以达到既解决纠纷又不伤和气的目的。
(2)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仲裁法》第2条内容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这里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包括公民个人之间的房屋租赁纠纷等。房屋租赁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根据条款或仲裁提请仲裁机构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做出仲裁裁决,解决房纠纷。仲裁具有“公正及时,程序简便,专家断案,依裁终局”的优势,可以使当事人避免陷入于官司的旷日持久的纠缠和身心疲惫的针锋相对之中,是一种比较受推崇的争端解决机制。
(3)诉讼。有些租赁纠纷不愿意调解或不服调解,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将房屋租赁纠纷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的诉讼活动而做出的判决的强制力,要远远大于调解和仲裁。
广告牌当然是归属做广告的公司所有的,如果租赁合同到期了,那么公司应该按照合同当中约定的将广告牌收回。广告牌是属于公司的私有财产的,如果公司想要换一个其他的位置继续将广告牌安装上去的话,把原来的广告牌撤下来安到新的地方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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