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如果要将原本租赁的租赁合同转让给第三人,让第三人承担租赁行为,那么,该合同的转让首先要得到出租人的同意,其次,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也要协商一致并且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转让登记备案申请表。那么该表如何填写?相关的办理事项如何呢?小编将在以下内容中给大家做解析。
出租人 : 张三 承租人: 李四
房屋地址: XX区XX路XX街9号203房 原登记备案号 穗租备2014B0000000389 号
申请内容 :
经各租赁当事人同意,于2014年3月1日起,转让房屋租赁合同。(在以下选项内打 √ ) 1.出租人转让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2.承租人转让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原出租人(签章):张三 原承租人(签章):李四
2014 年 3 月 1 日 2014 年 3 月 1日
现出租人(签章): 王五 现承租人(签章):
2014 年3 月1 日 年 月 日
备注:
1 、租赁合同转让是指租赁期间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租赁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第三人的行为。
(一)事项名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承包给他人经营,或者以合作、联营的名义,不直接参与经营、不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房屋租赁。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三)申请条件:
有发生租赁关系的房屋,需要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四)办理流程: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自签订、变更合同之日起3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或社区(村)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站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终止之日起3日内,书面告知房屋所在地的街道、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注销登记备案手续。
(五)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1个工作日
(六)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包括:
2、房屋转租合同登记备案;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针对房屋租赁合同转让登记备案申请表及相关办理事项给大家做的相关解析。在填写房屋租赁合同转让登记表的时候,要明确填写清楚原承租人、现承租人和原来的出租人者三者的身份信息。其次,还要注意填写中的日期。同时,小编也要提醒大家,填写备案表的时候也要记得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衡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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