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作为一个发达的大型城市,经济和贸易往来频繁,因此吸引了不少人进入这座城市为未来打拼。许多人都会选择在上海租赁一套房屋,但是在签订了租赁合同后还需登记备案。相信大多数人对此都会产生不少疑问。在这里就让律图来为您解答一下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流程。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确立租赁的一种有效形式。下面是上海市的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流程
1、办理地点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2、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日
3、需携带材料:
要先到川沙万馨居委会出了手续(1 本人身份证,2房东房产证,身份证,如果房产证上有2个人,要其中一人带两个人的身份证到场),出完手续后才能到社区服务中心备案。(提示川沙万馨居委会一般只周二才办理,所以只能周二去办理)
(1)钢笔或签字笔——所有材料均只能用钢笔、水笔或签字笔书写,千万不能用圆珠笔
(2)当事人(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原件+1份复印件(新版磁卡身份证必须复印正、反两面)
注意:房产不是一人所有,而是二人以上共有的(见房地产权证上的名字),必须提供全部共有人的身份证和复印件
(3)房地产权证原件+1份复印件(有条形码的产权证首页)和(记载详细信息的次页);
(4)《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处索取)
(5)房屋租赁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
不收任何手续费和税金
4、其他:
(1)上海市居住证规定的住所证明必须是下面四种之一:
①购买房产的,提供房地产权证;
③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开具的宿舍证明;
④借住在亲戚家的,提供亲戚的房地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居委会开具的证明。
(2)人才服务中心周边肯定有相关人才中介机构,交一点钱让他们帮着办理住所证明吧。
(3)需要具体致电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居住证办理使用的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目前已经归口街道办事处管理,公共户口如无其他意外也应当由街道办事处出具该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在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在这之前还需去居委会办理手续,要记得带好需要的材料。在登记备案的过程中是不需要缴纳任何的手续费的,而且住所证明是有规定的,并不是所有的都可以,在登记时需多加留意。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信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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