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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的分割方式有哪些

一般在夫妻离婚或者分家的时候,才会涉及到对房屋产权进行分割的问题。而此时对于当事人而言自然需要掌握相应的分割方式才行,这样才能较好的对房屋产权作出分割。那究竟法律中规定的房屋产权分割方式有几种呢?律图小编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产权分割方式有哪些

房屋产权分割要怎么处理,取决于房屋共有的选择,具体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协议分割

分割共有房产,共有人之间能够协商的,按照协商的分割方式进行。所谓协商,必须经共有人一致同意。这与处分共有房产和对共有房产作重大修缮不同。分割协议不仅在共有人之间发生效力,而且一共有人将其分得部分让与第三人,该协议对第三人也有约束力。

(二)裁判分割

1、裁判分割的起诉要件

(1)对按份共有房产进行分割,其结果是共有关系消灭,对共同共有房产进行分割,虽不消灭共有关系,但对全体共有人都有利害关系,因此该诉讼为必要共同诉讼,全体共有人都应该参加到诉讼中来。

(2)原告须对房产有分割请求权。

2、裁判分割的具体分割方法

(1)实物分割

裁判前,共有人可以通过协议确定分割方式。若达不成协议,共有房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

(2)变价分割

裁判前,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若达不成协议,共有的房产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3)折价分割

裁判前,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若达不成协议,共有的房产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予以分割。这里规定的折价分割,是指由共有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取得共有房产,对其他共有人给予金钱,或者实物,或者金钱加实物。采取这种方式分割共有房产,首先要评估共有房产的价值,最好由中介机构进行,然后才能进行折价分割共有房产。

二、房屋产权70年的年限到后怎么处理?

70年是国家规定的年限,70年到了之后,国家可以收回,对你实施补偿,你也可以交纳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有三种可能:

1、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

3、不可续期,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实践中,进行房屋产权分割其实是很重要的,毕竟关系到自身合法利益问题。而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房屋产权分割分为了两种方式,即协议分割和裁判分割,具体的内容小编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要是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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