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房屋抵押登记一般需要经过六个步骤,房屋抵押登记所需材料也是比较繁多复杂,抵押当事人应当到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下面是律图网的小编为您详细阐述的与房屋抵押有关的信息,希望能够为您提供帮助。
第一步:提交所需证件
抵押借款人(自然人)需提供的证件:
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
还需下列证件(借款人根据自身情况准备相应证件 )
单身证明 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至今未婚的证明 共1份
结婚证明 结婚证、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 共3份
离婚证明 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离婚后至今未婚的证明 共1份
第二步:看房评估
根据抵押物所在位置、楼层、面积、朝向等预估其大约价值。我公司将以预估价值作为贷款依据,并以抵押物的二分之一为贷款金额。
第三步:签署抵押借款合同
借款人与贷款人必须共同到场,共同签署抵押借款合同。请您在签字之前,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不要漏过任何一个细节。以后若有任何纠纷,此合同都会作为法律依据。
第四步:公证
借款人与放贷人必须共同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第六步:借贷、放款
在一切手续都办理妥当之后,放贷人将把现款打入借款人的户头。至此贷款过程即告完成。
二、办理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l)主合同及抵押合同;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登记申请书;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以预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7)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如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8)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登记机关应对抵押申请进行审核,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在登记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并予以登记发证:
(l)以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交由抵押人收执,同时向抵押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2)以预售商品房或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抵押登记手续是要按照正规程序进行的,并且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没有满足抵押条件,房屋抵押申请人是不会得到贷款的。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提供的全部信息,如果您对以上内容还存在着一些疑问,或者需要了解更多与之相关的信息,可以到律图网找在线律师进行咨询,我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您提供解决方案,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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