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房产是房子所有权属的证明,一旦房产出现问题,那这个房子的归属就很难说清楚,随之而来的是不断的纠纷。因此当我们拿着房产去抵押的时候,我们必须考虑清楚其中的利害关系,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应该谨慎处理。那其中办理房产抵押应提交哪些材料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房地产抵押须在签订抵押合同的30日内在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手续是一个不可缺少的法定程序,也是不动产抵押活动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法律文件。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时,抵押双方应带齐以下有关法律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证明书;
3、如代理人办理,应有法人代表或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4、借款合同(主合同);
5、抵押合同;
6、抵押物的产权证明(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书》);
7、如果抵押物属于合资企业或股份公司拥有,应有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书;
8、如果是重复抵押,应提供前抵押权人同意再次抵押的书面文件;
10、抵押人应有声明其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任何法律瑕疵的书面文件;
11、其他与抵押有关的法律文件。
(一)首先要核实抵押人对该房产是否拥有合法的产权,是否有权设立抵押权。因为在某些情况下,抵押人对抵押的房产不拥有或者不完全拥有所有权,或者在此之前该房产已经先行进行了抵押等等,那么他所作的抵押行为就有可能自始无效。比如某人虽然在名义上一直使用该房产,对外宣称其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但实际其只是一个管理者,或者仅仅是该房产的共有权人之一。所以首先要让抵押人出示房屋所有权以证明其权利。其次,要看该房产现在的权利状态如何。
(二)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的主要条款有:1.双方的自然状况;2.被担保债务的基本情况;3.抵押物的详细描述、状态;4.抵押物在抵押关系存续期间的保管、收益、意外损失的责任、保险及保险收益;5.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6.抵押的期限;7.抵押物清偿方式等等。
(三)由于抵押物具有不动产的特殊属性,因此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应当凭房屋所有权证书到房屋管理部门进行房地产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有三个意义,一是对抵押权人权利的确认,保障其合法权益;二是将该房产抵押的情况通过房屋管理部门公示于众,以保障其他人的利益;三是限制了抵押人可能在此期间处置该房产的可能。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看到办理房产抵押需要什么材料还是比较简单的,侧重点是这个房产抵押的注意事项,本文从不同的三个方面作了介绍,假如发生纠纷我们要去诉讼的话,保存好相关的证据,然后有条件的话尽快咨询律师,以免错过最佳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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