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单位直管公房承租人变更需要什么

公房的承租人一般只有一个人,其他人是共同居住人,也有人称之为同住人,其实两者是有区别的,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而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现实中可能由于各种各样的情况需要变更承租人。现分情况列举如下:

第一种情况,变更给第三人。这里所说的变更是由承租人变更的;所谓第三人,即与该租赁房屋无相关人员,可以是路边卖唱的,也可以是街上遛狗的,总是非亲非故。此种情况需满足两个条件即可变更

1.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2.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

第二种情况,变更给共同居住人。需满足条件:

1.其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

2.新的承租人必须是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

延伸阅读:

公房承租人怎么确定

北京公房承租人变更合同怎么填写

承租人可以转租公房吗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承租人  承租人词条  直管  直管词条  公房  公房词条  变更  变更词条  单位  单位词条  
房产纠纷

 房子四十年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一、房子四十年产权到期了怎么办1、一般来说,房屋产权主要是包括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按照国家规定,房屋所有权的使用年限是永远,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却是有使用年...(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