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居住权与产权有什么区别?
1、概念不同
居住权,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
产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
2、包含的内容不同
居住权的内容:
第一、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第二、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第三、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第四、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产权的内容:
产权制度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3、取得方式不同
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产权取得方式
1)购买取得
2)建设取得
3)受赠取得
4)抵押取得
5)继承取得
二、居住权的特征有哪些?
第一、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第二、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
第三、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
房子的产权人对房子肯定是有居住权的,但作为产权人来讲,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置自己的财产,如果产权人把房子的居住权租赁给了其他人,那承租人才是真正的居住权人,所以说居住权和产权有的时候是分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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