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登记办理的时候需要哪些手续呢?房屋抵押登记的程序是怎么样的?以及哪些房产是不能办理抵押的?我们的法律中有没有对房屋抵押应办理哪些手续作出相关的说明呢?现在律图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分析房屋抵押应办理哪些手续,帮助您更好的了解房屋抵押的手续问题,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的证明;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学校医院国家机关社会福利机构宗教寺庙等公共福利事业的不动产
军队的房地产一般是不能作为抵押
有产权纠纷的房地产
产权关系不清的房地产
被法院或国家司法机关裁定予以冻结扣押监管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由国家计划即将拆迁的房地产
在未获全部共有人书面同意抵押之前的共有房地产
没有地上建筑物的农村集体土地不包括荒山荒地等
违章建筑或未经国家规划部门和建设部门批准私自建设的建筑物
以上就是我们的法律中关于房屋抵押的办理手续的问题以及哪些房屋不能办理抵押的解答,希望能够对您的疑问有所帮助,更多关于房屋抵押方面的问题,如抵押合同怎么签订?抵押合同如何进行公证?抵押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方面的问题,请具体联系我们律图,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做专业的法律分析,帮助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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