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的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所购住房的合同书;
5、具有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
6、售房人对所购房屋具有合法处置的权利,所购房屋具有房屋权证;
7、房屋产权共有的,须经房屋产权共有人出具同意转让的证明;
8、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购房人与售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向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买卖双方到贷款银行指定(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律师事务所对借款人的资信证明材料和评估报告进行鉴证、调查、分析,出具《法律意见书》,贷款银行进行审批,通知借款申请人是否同意贷款,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购房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贷借款合同;买卖双方将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送交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借款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根据借款合同划付资金;借款人按月还款;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解除抵押担保。
二、二手房贷款还款的方式
2、等额本金: 贷款期限内每月还款的本金保持不变,利息按上个月剩余本金计算。
3、阶段性等额本息: 贷款宽限期(最长为3年)内按月偿还贷款利息,超过宽限期后按等额本息还款法偿
还贷款本息。
4、阶段性等额本金: 贷款宽限期(最长为3年)内按月偿还贷款利息,超过宽限期后按等额本金还款法偿还贷款本息。
5、一次性还本付息: 到期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仅限于一年期及一年期以内的贷款)。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