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主要是为了逃避国家税收。购房者往往对此并不是很了解,很有可能稀里糊涂就跟卖方签订了这样的合同,可是二手房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呢?这样的合同能对当事人利益进行保护吗?下面就让律图小编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阴阳合同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都是一种客观现象,短期内也不可能完全消除,因而,老百姓、政府机关、法院都是知道的,法院审判也相对比较宽松,除非差价太大,往往根据违约情形选择适用对违约方不利的规定。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一)认定有效的情形:
1、对于差价以装修名义并且差价较小的,一般认定合同有效。
2、没签过户确认书,现售价变少的,视为双方意思变更,现售合同有效。
(二)认定无效的情形:
1、对于差价太大,一般会认定无效。
2、对于双方仍想交易但过户时一方主张以真实价过户,另一方拒绝的,会调解,调解不成则认定合同不成立。
3、对于卖方不想卖,主张中介与买方恶意串通以低价过户损害其利益的,一般认定合同有效但过户价格条款无效。
4、对于买方不想买而主张卖方避税,或者签现售后只想以现售合同上的低价买,一般认定合同有效但过户价格条款无效。
阴阳合同以偷税骗税为目的,不仅使国家税收蒙受损失,而且动摇社会对诚信经营、履约和纳税的信心,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因此,法律对这种做法是持否定态度的。在实践中,一般会具体分析阴阳合同的标的额或者所涉及的财产利益,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一般法院会按以下两种办法处理:
1、如果签订的两份合同,按照规定,既不需要批准,也无须备案,则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有的法院判例则以时间在后的合同价为准。除非有证据证明前一份合同价是为规避纳税及骗取贷款等原因而签订的虚假价格。但是要特别注意是,这个举证责任是由提出异议方来承担的,也就是说,谁认为前一份合同是虚假的,谁就应当承担这个举证责任。
2、合同需要备案的,以备案的合同为准,这是一般原则;但是如果备案的合同没有实际履行,而实际履行的合同中有违法利益,则价格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其余按照备案的合同约定,备案合同未约定的,而阴合同又有相关内容的按阴合同的约定执行。
阴阳合同本就是为了逃避国家税收而签订的合同,对于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在认定时还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这样的合同虽然表面上看,确实是为当事人省了一笔钱,但从长远来看的话,其实存在隐患,日后也是有可能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损害。至于二手房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还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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