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
1、申请人持户口薄、身份证、婚姻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资料到街道办事处进行下年度经济适用房预登记;
2、上年度已预登记的申请人持户口薄、身份证、婚姻证明家庭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资料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购经济适用房申请,并填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3、街道办事处对接到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其居住地进行为期15天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街道办事处签署审查意见并鉴章后,转报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4、区规划建设局对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资料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并鉴章,返回街道办事处;
5、申请人到街道办事处领取已通过复审的《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表》,并持上述材料到市房管局住房委员会室申领《准购资格认定单》。
二、经济适用房申请结果查询步骤
1、在提交好所有需要的证件资料后,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在20个工作日之内对您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调查,一般20日是最高时间,实际会比较快。只要符合条件,就能将您的相关资料进行公示,期限为15日。
2、公示过程是为了公平对待所有人,没有异议之后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将您的资料申请录进审核系统,并在两个工作日的时间内提交给上一级领导部门继续审核。
3、上一级领导部门一般是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一般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家庭资产一级人口收入等情况进行公示,期限一样是15天,公示结果完成之后才能继续接下来的操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