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之间借款约定的利息过高可以双方协商之后降低,私人借款中双方约定利息超过四倍,在履行完毕后,借款人可以起诉,要求对超过四倍部分予以返还。对以上请求是否支持,司法实践是,对已履行的超过四倍的利息判令返还。
其理由是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双方约定的“超四倍”利息合同为无效合同(单指这部分无效)。按无效合同的规定:因该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同时,根据《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5条规定,贷款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由此可见,民间借贷也不得约定复利(即利滚利)。
(一)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约定了利息利率的,在计算利息时即按双方约定写明的利率计息。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法律对上限进行了限制,超过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4倍的部分无效。另外,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如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二)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若干意见》第8条规定,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在实际案例中,到底是否支付利息,法院有自由裁量权,判决支付利息或不支付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三)个人借款中,当事人双方可以明确约定无息借款。如果约定了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利息计算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进行。
虽然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借贷关系时,是可以协商约定在借贷期间的利息的,但是不的超过银行利息的一定比例。对于那些约定的利息比较高的情形,双方可以协商降低,对于无法的情形下,是可以起诉的,由于此种利息过高的情形是违法的,故而诉讼请求会被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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