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追偿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保险人只能在保险赔偿范围内行使代位求偿权,其不能因行使代位求偿权获得额外利益,代位权利仅限于保险人实际赔付的数额。
简单来说,代位追偿就是保险公司先帮车主垫付车损费,然后再由保险公司代位去找责任方去追讨赔偿。无论是碰到那种只上了交强险、经济状况不佳的第三者还是那种恶意拒赔的第三者,代位追偿都不失为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
1、对方无力赔偿
这种情况其实碰到的几率很大,很多在路上跑的微面,并没有购买商业险,只是缴纳了交强险,基本上等同于“裸奔”上路,在与这样的车主发生事故后,往往无力偿还车损,这样就让无责方相当的头疼,那么此时无责方就可以授权保险公司进行代位追偿了。
2、对方故意拖延赔偿
这种老赖应该是最常见到的,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中清楚的表明了对方全责,但到了赔偿流程,打电话不是拖延就是直接关机,甚至直接将你拉进黑名单,或者用各种借口进行搪塞,比如在外地办事不方便等等,直至消磨掉你的耐心。对付这种典型的老赖,代位追偿就很好用了。
3、肇事逃逸
大部分的肇事逃逸案例,都很难知道对方的车牌号等重要信息,但如果在事发时能够记住车牌号,那么即便对方逃逸也很好解决,一是报警追责,二是通过代位追偿也能够追逃追悔个人损失。
4、不服事故认定判定拒不签字
一般来说,交警会根据事故现场结合实际的事故情况,做出公平合理的事故责任认定,但有些人就是认为判决不公从而拒绝签字,面对这种情况,也可以考虑使用代位追偿的办法。
尽管代位追偿更方便,但是在三种情况下,代位追偿不适用。 一种是意外损失不在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之内,例如单块玻璃损坏或后视镜的单独损坏等,而无需单独购买相应的保险,保险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 第二,没有第三方的单方事故,如撞树,撞墙等,均不适用; 第三,一方全权负责,另一方无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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