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变更包括了公司法人的变更、经营范围的变更以及股东的变更等等,然而无论是在哪种情况下对公司进行的变更,都会涉及到公司的债务问题。那么公司在变更后其债务怎样承担呢?请阅读下文了解。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名称的变更、股东股权的转让和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均属于公司登记事项的变更,应当依照规定及时申请变更登记。除当事人有特别约定外,变更后的公司对变更前的公司债权、债务仍应予以承继。
申报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变更登记费每户100元;副本工本费10元/份。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
根据《公司法》当中的规定,公司进行法人、股东等等的变更,原则上是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如果你想了解公司变更后债务承担的例外情况,不妨来电具体咨询律图的在线律师。我们会根据你的实际问题为你作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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